40岁、50岁视力矫正的新范式

主刀韩国首例老花眼ICL Viva手术

李钟虎代表院长与老花眼手术创始人Schacher博士团队一起奠定了韩国老花眼矫正的基础,
于2024年通过大量研究数据,率先在韩国引入了“老花眼ICL Viva”。

2000年“老花眼手术(SRP)创始人美国Schacher博士团队”访问本院
与李钟虎代表院长联合实施老花眼手术

在韩国引进ICL晶体植入术23年来
不断致力于研究发展获得成果

韩国首例老花眼ICL Viva手术主刀医师 李钟虎代表院长

老花眼手术

  • 2000年与“老花眼手术创始人美国Schacher博士团队”
    首次联合主刀
  • 率先引进多种老花眼手术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 C-Near老花眼矫视手术

    - AMT老花眼LASIK

    - KAMRA Inlay老花眼晶体植入术

    - P-LBV老花眼LASIK

    - Raindrop老花眼晶体植入术

    - Presbia老花眼晶体植入术

  • 2023年 主刀韩国首例老花眼ICL Viva手术

ICL

  • 2002年 在韩国最早引进ICL晶体植入术
  • 2008年 积累了选择晶体及尺寸的经验
  • 2020年 携手STAAR SURGICAL研发垂直型散光矫正
    V-Toric ICL

    荣获APAC [V-Toric ICL Best Poster Award]-

    荣获2023 KSCRS [V-Toric ICL 最佳论文奖]-

  • ICL晶体植入术临床经验超61,000例

李钟虎代表院长获评韩国关键意见领袖(Key Opinion Leader)

创造了ICL历史的BGSS眼科,现在开始引领老花眼ICL的新时代。

远距离、中距离、近距离
都能拥有清晰视力的老花眼晶体植入术

老花眼ICL Viva是可以同时进行视力矫正和老花眼矫正的眼内晶体植入术。
采用经过长期临床验证的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和卓越的光学性能的胶原共聚物(Collamer)材料
无需替换晶状体也能矫正老花眼。

  • 一次性矫治
    视力和老花眼
  • 保留自身
    健康的晶状体
  • 手术对象
    范围扩大
  • 必要时
    可取出晶体
老花眼ICL Viva术后单眼视力结果大公开!
隔天即可恢复日常生活
矫正50度~1800度超高度近视+同时改善老花眼
  • 远距离视力
    0.8 以上 88%
  • 近距离视力
    0.8 以上 80%

*2023.11~2024.08 老花眼ICL Viva手术结果

凭借BGSS眼科独有的手术技巧,术后远距离+近距离都能拥有0.8以上的视力
老花眼ICL Viva术后隔天即可恢复日常生活。
老花眼ICL Viva的优点
  • 安全性获
    认证的晶体

    拥有长达20年以上,
    全球范围内2,000,000
    例以上的临床经验

  • 同步矫治
    近视和老花眼

    即使没有白内障,
    如果您希望矫治视力
    也可以改善近视和老花眼

  • 保留
    原有眼部结构

    保留健康的晶状体+
    不损伤虹膜的
    后房型晶体植入术

  • 阻挡紫外线
    预防白内障

    通过能够阻挡紫外线的晶体,
    预防白内障、黄斑变性

  • 手术对象
    范围广

    角膜薄、高度近视、
    超高度近视均可做手术

  • BGSS眼科独
    有的技巧

    手术熟练度高,
    精确选择晶体尺寸,
    一天实施双眼手术的系统

  • 最大限度减少
    干眼症

    保留角膜,最大限度减少术后干眼症和眩光

  • 术后管理
    体系

    术后系统化的复查
    及后续保障体系

老花眼ICL Viva手术过程
老花眼ICL Viva手术对象

老花眼ICL Viva是为40岁+量眼打造的老花眼矫正晶体植入术,不切削角膜,
角膜薄、高度近视和超高度近视的患者也可以做,可以在不进行白内障手术的情况下同时矫正老花眼。

 无白内障 有白内障 老花眼ICL Viva 激光多焦点白内障手术 40岁 50岁 60岁
 远距离OK 中距离OK 近距离OK
  • 40岁+
    想做视力矫正手术
  • 看近
    不想戴老花镜
  • 不做白内障手术
    只想矫正老花眼
  • 远距离、中距离、近距离
    渴望拥有自然的视力
10年前做过LASIK、LASEK
近视激光手术者
也可以接受手术。

EVO Viva不会切削角膜或取出晶状体,
因此以前做过视力矫正手术的顾客可以追加矫正

注意事项

  • 术前注意事项
  • 手术当天注意事项
  • 术后注意事项
  • 隐形眼镜 请停止佩戴隐形,来院时请携带
    平时佩戴的框架眼镜。

    软性隐形眼镜:停戴1周

    硬性隐形眼镜:停戴2周

    散光矫正型隐形眼镜:停戴2周

    角膜塑形镜:停戴4周以上

  • 饮酒

    术前请勿饮酒。

  • 洗澡

    术后2个月后可以去桑拿、澡堂,
    洗澡请在术前进行。

  • 药物服用

    请在手术3天前开始滴眼药水于手术的眼睛。

    如有服用中的糖尿、血压药,请服用后来院。

    如有服用神经稳定剂、抗抑郁剂等药物,
    可进行检查,但能否进行手术需与院长商谈后确定。

  • 着装

    手术是平躺进行,因此请不要穿裙子、
    高领、套头帽衫等。

  • 烫发/染发

    手术2周前为止可以烫发或染发,
    如有需要,请提前进行。

  • 驾驶

    术后不宜自行驾驶。
    如果您开车前来,请确保有能够驾驶的同伴陪同来院。

  • 用餐

    手术当天早餐需简便(约半碗米饭)。

  • 饮料

    请不要喝咖啡或绿茶等含咖啡因的饮料。

  • 化妆

    手术当天请不要化妆、
    喷香水和使用定型喷雾。

  • 进手术室前

    在进手术室前请提前去卫生间。

  • 术前

    手术将在局部(滴眼药水)麻醉下进行。

  • 手术时

    请全身放松,平躺后注视光源。
    虽然会滴眼药水进行麻醉,
    但在撑开眼睛时可能会有轻微的拉扯感、
    机器触碰时的按压感、冰凉的感觉等。

  • 术中

    如感到不适,请告知医生。

  • 术后

    可能会感到睁眼困难、酸涩、
    充血以及流泪,建议有人陪同来院。

  • 手术当天

    建议闭眼静养,
    绝对不要用力闭眼或触摸眼睛。

  • 眼药水

    术后请按照医嘱使用眼药水。

  • 疼痛感

    手术当天大约
    3~4个小时会出现酸涩和轻微的刺痛感。

  • 视力恢复

    术后恢复期内,双眼的视力恢复有差异。
    因角膜浮肿视物会模糊,
    通常过2~3个月会逐渐好转。

  • 塑料眼罩

    术后2周,请在睡觉时佩戴。
    (防止睡觉时触碰眼睛)

  • 洗脸

    术后5天后可以洗脸和洗澡。
    请小心避免洗面奶或洗发水进入眼睛。
    澡堂、汗蒸、桑拿等,术后2个月后可以进行。

  • 化妆

    基础化妆可以在洗脸后进行,眼妆(眼影、
    睫毛膏、眼线)要1个月后可以进行。

  • 烫发/染发

    烫发和染发1个月后可以进行。

  • 运动

    2周后可以进行轻便的运动(慢跑、散步),
    2个月后可以进行剧烈运动(游泳、滑雪等)。

  • 饮酒/吸烟

    1个月内禁酒,2个月内不要过度饮酒。

    建议禁烟1周。(避免在密闭空间内吸烟)

  • 旅行

    注意避免碰撞眼睛,
    3~4天后可以旅行。

  • 驾驶

    术后数日内需小心驾驶,
    建议1~2周后根据恢复情况再进行夜间驾驶。

  • 日常活动

    术后1~2周内避免揉眼睛或用力闭眼。
    术后若干天内避免过度阅读、看电视。
    术后2个月内注意不要患传染性眼病等眼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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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不会在未经您同意或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超出《个人信息的收集及利用目的》中告知的范围,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或将其提供给他人、其他企业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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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统计编制或学术研究的需要,在无法识别特定个人的形式下进行处理后提供。
- 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在调查机构要求的情况下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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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个人信息接收方:首尔BGSS眼科医院、釜山BGSS眼科医院
  • - 接收方的个人信息使用目的:顺利开展诊疗工作
  • - 提供的个人信息项目:个人信息及诊疗记录
  • - 接收方的个人信息保留及使用期限:直到撤回个人信息同意为止
  • - 拒绝同意权及拒绝同意的相关不利影响的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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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条:收集的个人信息委托处理

本院为了履行服务,委托了以下公司处理个人信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签订委托合同时,规定了确保个人信息安全管理所需的事项。
本院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的机构及委托业务内容如下:

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的内容表

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的内容表
委托公司 委托的业务内容
Point-nix 诊疗费的申请、收款、退款处理
Sungmin Networks 行政服务
Frame Out 会员管理、活动及广告信息的传递
Carl Zeiss、Ground X、CertiLife Carl Zeiss发行的Zeiss Smile NTF确认书的发行
个人信息的保留及使用期限: 直到委托合同终止为止。

第8条:用户及法定代理人的权利及其行使方法

未满14岁的儿童(以下简称“儿童”)的会员注册会使用专为儿童设计、内容简单易懂的样式。并且在收集个人信息时,必须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本院为获取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从儿童处收集法定代理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最少的信息,并根据个人信息处理方针中规定的方法获取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儿童的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查阅、修改或删除儿童的个人信息。如果希望查阅、修改或删除儿童的个人信息,法定代理人可以点击会员信息修改按钮,经过法定代理人身份确认后,直接查阅、修改或删除儿童的个人信息,或者通过书面、电话或传真等方式联系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该负责人将采取必要的措施。

本院不会向第三方提供或与第三方共享儿童的信息,并且在法定代理人要求更正错误时,在错误被更正之前,禁止使用和提供相关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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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并处理与个人信息相关的投诉,本院指定了以下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姓名:LEE HYEONGCHEOL
所属部门:首尔BGSS眼科医院
联系方式:02-3443-0880

您可以将使用本院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投诉举报给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 本院将及时并充分地回应用户的投诉。

如果您需要举报或咨询有关个人信息侵害的事项,请联系以下机构:

第12条:个人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本院在处理用户的个人信息时,为确保信息的安全性,防止个人信息的丢失、盗窃、泄露、篡改或损毁,采取了以下技术和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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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本院尽最大努力防止由于黑客攻击或计算机病毒等原因导致会员的个人信息泄露或损毁。
  • - 为防止个人信息的损毁,本院定期备份数据,并通过使用最新的杀毒程序,防止用户的个人信息或数据泄露或损坏。用户的重要个人信息(如住民登录号码等)被加密存储,并通过加密通信可以在网络上安全传输个人信息。同时,本院使用入侵防御系统来控制未经授权的外部访问,并尽可能配备所有必要的技术设备,以确保系统的安全性。
  • - 本院仅限相关负责人处理与个人信息有关的事务,并为此分配了专用密码,定期更新。此外,本院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培训。

第13条:政策变更的通知义务

本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已于以下所述日期进行修订,若因法律、政策或安全技术的变更导致内容的增加、删除或修改,本院将在新个人信息处理方针生效的至少7天前,通过本院网站告知变更原因及内容。

附则(生效日期)
本条款自2023年10月2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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